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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开展“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23 来源:

各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教体局):

为全面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建设高质量的中小学教师队伍,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决定在全省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开展“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师德师风教育活动的主题是:“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各地各校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三十六个教师节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积极探索新时代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提升教书育人本领,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提高教师师德修养

1.坚定理想信念。各地各校要组织广大教师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立德树人的行动自觉。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各地各校要按照中央和省委以及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扎实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引导广大教师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以昂扬姿态开启立德树人新征程,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3.模范遵纪守法。深入学习《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职业教育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及《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2019年修订)》《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增强法律意识,严格依法从教,严守课堂教学纪律和规矩,不发表不当言论,自觉规范职业行为。

4.强化师德养成。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首要要求,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在各类教师培训中,要坚持把师德教育作为培训内容的第一模块,贯穿全过程,记入培训学时。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红色文化教育,厚植教师家国情怀、传道情怀和仁爱情怀。广大教师要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全面提升师德修养和业务水平,用心上好每一堂课,关心关爱每一名学生,走访所带班级每一个学生家庭,精心批改每一份作业,争做“四有”好老师,做到“四个相统一”,当好“四个引路人”。

(二)选树先进模范典型,营造尊师爱师氛围

1.开展评选表彰活动。组织开展第十三批安徽省特级教师、第三届安徽最美教师、安徽优秀班主任评选、“寻找身边的好老师,讲好老师的故事”活动,表彰一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党和人民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在教书育人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各地各校要深度挖掘身边的先进模范,形成校校有典型、榜样在身边、人人可学可做的局面。

2.加强先进典型宣传。各地各校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和“两微一端”等多种媒体,广泛深入宣传“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大力弘扬教育正能量、传播教育好声音。开展内涵丰富、形式多样、隆重简朴的第三十七个教师节庆祝活动,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增强广大教师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3.落实教师荣誉制度。2016年,教育部、人社部建立了乡村学校教师荣誉制度。今年教育部将启动为新增在乡村学校工作满30年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工作。我省同步启动为新增在乡村学校工作满20年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工作。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组织实施。

(三)完善考核监督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1.强化师德考核。完善多方广泛参与、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师德师风考核机制。在教师年度考核中,将师德考核摆在首位,坚决克服重业务轻师德现象。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取消其当年职称评聘、推优评先、表彰奖励等方面的资格,充分发挥师德考核对教师行为的约束和警醒作用。及时将考核发现的问题向教师反馈,并采取针对性举措帮助其提高认识、立行立改。

2.完善师德师风监督机制。将师德师风建设情况纳入市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综合督导考核指标体系,列为考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及其领导班子的一项关键指标。各级各类学校要在校园显著位置公示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举报电话、邮箱等信息,依法依规接受广大师生和社会的举报监督。

3.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治理。坚持问题导向,继续实施师德师风专项治理月报制度、典型通报制度、督促检查制度、整改问责制度。针对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开展有偿家教、收受邮寄礼品礼金购物卡、侵害青少年儿童合法权益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严肃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专项治理。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典型案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坚决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中小学、幼儿园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师德师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师德师风问题多发频发的地区和学校,要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四)切实减轻教师负担,营造从教良好环境

各地各校要持续抓好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清单>的通知》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的通知》的贯彻落实,为教师营造安心、舒心、静心从教的良好环境。各地要选出不同学段的学校作为监测点,加强动态监测工作。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将适时组织开展明察暗访。

(五)依法落实教师待遇,增强教师职业吸引力

强化各地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随公务员动态调整机制,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年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建立义务教育教师待遇落实情况定期报告制度,每个季度首月10日前,各地要将教师待遇落实情况报省教育厅。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重点向教学点、村小和条件艰苦地区倾斜,稳定和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在乡村学校任教。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完善职称评审标准,着力破除“五唯”顽瘴痼疾。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落实党组织书记、校长第一责任人职责,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二)创新活动举措。各地各校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新方法、新举措,做到“深入抓、抓深入”。要善于发现和总结师德建设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转化为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的成果,并加以宣传和推广。各地可根据地域特色,建设一批主题鲜明、内容新颖、重点突出的市级师德教育基地,充分发挥师德教育基地作用,组织开展师德师风交流研讨活动。

(三)精心组织实施。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活动实施方案于4月底前报送省教育厅师资处。每月28日前,各地应将当月师德师风开展情况及查处典型案例报送省教育厅师资处(见附表)。对重大、引起社会关注的师德失范行为要第一时间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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