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集体领导(议事)制度
一、议事的原则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把贯彻执行上级党委的决策精神与单位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坚持在《党章》和上级组织规定的范围内议事决策。
二、议事的内容
1、贯彻落实上级的重要决议、决定。
2、班队的设置、班队长的任用和职工的调动。
3、本单位职工的工资奖金分配及经费使用。
4、发展党员工作。
5、评先评优、困难党员帮扶、不合格党员处置。
6、其他重要事项。
三、议事的方法
1、党政领导在研究决定前进行商量,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共识。
2、在党支部委员会、支委扩大会上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3、召开班子会议的有关事项,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与会人员要做好会前准备工作。作出重大问题决定,要经过充分讨论,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四、决定的落实
1、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形成决议后按照分工组织实施。
2、基层单位行政负责人对行政工作重要决定执行情况及紧急情况的处理,应及时向班子通报。
3、党支部应支持行政领导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党支部发现重要问题决定或执行中不符合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的规定时,要及时提出意见。如得不到纠正,应及时向上级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