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经学院党政联席会暨资助工作小组会研究决定,现对机电工程学院2020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事项安排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人选推荐
2018级机电一体化1、2合班、2018级汽修与新能源专业合班,按照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的要求,各推荐1名候选人,在10月10日上午下班前,将推荐名单报到学院。由学院奖助工作小组评审。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
1. 推荐对象符合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中的基本申请条件。
2. 2020年9月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 学习成绩优秀,未有不及格科目。其中,全日制学生须获得本年度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社招班学生成绩排名须在本专业(班级)30%内。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要求
1. 推荐名单须经班级评议小组初审通过并在班级公示栏或QQ群公示3天。
2. 10月13日前,各班将推荐名单报到学院。
3. 拟推荐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社招班学生,请于10月8日下午两点半到学院参加填表指导。
四、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条件
1. 推荐对象符合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中的基本申请条件。
2. 各门课程总得分排名居本专业(班级)前列。
五、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要求
1. 评选时间与国家励志奖学金初选推荐同步。
2. 10月10日上午下班前,各班将推荐名单报到学院。
3. 10月12日将纸质及电子材料报送学院。
六、其他要求
1. 辅导员须认真审核学生提交的材料。
2. 励志奖学金推荐人选材料既要反映该生在校学习成绩及表现优秀,又要反映该生家庭经济困难。
3.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推荐人选材料的先进事迹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4.所有表格经辅导员和学院审定通过后再打印,签名及日期一律手签。
七、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名额分配已发到班级。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