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教秘高〔2021〕52号
各高职院校:
根据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做好新一届教指委委员推荐和行指委委员人选复核工作的通知》部署,教育部将开展新一届职业院校教学(教育)指导委员会(简称“教指委”)委员推荐工作和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简称“行指委”)委员人选复核工作。根据《通知》要求,现就组织做好我省的推荐和复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指委委员推荐
(一)委员推荐条件
职业院校教学(教育)指导委员会设置外语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艺术设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文化素质教育指导委员会、信息化教学指导委员会等5个指导委员会(见附件1)。根据有关规定,行指委和教指委委员不得互相兼任。
根据教指委主要职能和工作需要,各教指委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一般4-5人、秘书长1人,全部委员数量一般不超过60人,主要由职业院校、普通本科高校、研究机构及行业人员组成。各高职院校推荐委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公正廉洁。无任何违纪违法记录和师德师风问题。
2.热爱职业教育事业,熟悉教育特别是职业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理论水平,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较深厚的理论造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职业院校、普通本科高校或研究机构等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一般应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3.本人自愿加入教指委,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8周岁,能够保证承担相关工作的时间和精力,所在单位能够为其提供有关支持和条件保障。
4.入选教指委后,自觉遵守教育部有关教指委的工作规定和管理制度,在主任委员领导下,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秘书长单位一般为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所在单位。
(二)推荐办法
1.请各院校结合办学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教指委委员推荐工作。省教育厅将组织审核遴选,每个教指委向教育部推荐5名建议人选。
2.委员推荐不设“绿色通道”,有意继续参与教指委工作的原委员均需按程序申报、推荐。
二、行指委委员人选复核
请各高职院校对2020年我省推荐的行指委委员人选进行材料复核。复核内容主要包括补充完善有关人选推荐表信息,复核推荐人选的单位名称、职务职称等相关信息有无变化,是否存在违纪违法记录和师德师风问题及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三、材料报送
1.教指委推荐人选须填写《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见附件2),各院校汇总整理或遴选后填写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按推荐排序填报,以上材料均由推荐单位盖章。
2.对行指委推荐人选名单(见附件6)中备注“材料不全”的,须与本人确认填写并复核《委员推荐表》(见附件4);材料不全的,以及单位名称、职务职称等主要信息有调整的人选须统一填写《复核推荐汇总表》(见附件5)。如有存在违纪违法记录、师德师风问题的或有其他需说明的事项,由推荐单位予以说明并提出明确意见。推荐人选名单为内部工作材料,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资料管理工作,未经同意不得对外公布,不得作其他用途。
3.教指委委员推荐材料、行指委有关材料复核情况及相应表格请于2021年5月6日前报送高教处,纸质稿一式两份,汇总表word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邮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321号高等教育处
邮箱:ahgj_wl@126.com
联系人:任雯君,万林
联系电话:0551-62815925
附件:1.新一届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学(教育)指导委员会拟
设置名单
2.职业院校教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3.职业院校教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汇总表
4.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5.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复核推荐汇总表
6.新一届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人选名单
安徽省教育厅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