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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委员推荐】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一届教指委委员推荐和行指委委员人选复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4/28 发布人:周波 点击量:

皖教秘高〔2021〕52号

各高职院校:

根据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做好新一届教指委委员推荐和行指委委员人选复核工作的通知》部署,教育部将开展新一届职业院校教学(教育)指导委员会(简称“教指委”)委员推荐工作和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简称“行指委”)委员人选复核工作。根据《通知》要求,现就组织做好我省的推荐和复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指委委员推荐

(一)委员推荐条件

职业院校教学(教育)指导委员会设置外语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艺术设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文化素质教育指导委员会、信息化教学指导委员会等5个指导委员会(见附件1)。根据有关规定,行指委和教指委委员不得互相兼任。

根据教指委主要职能和工作需要,各教指委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一般4-5人、秘书长1人,全部委员数量一般不超过60人,主要由职业院校、普通本科高校、研究机构及行业人员组成。各高职院校推荐委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公正廉洁。无任何违纪违法记录和师德师风问题。

2.热爱职业教育事业,熟悉教育特别是职业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理论水平,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较深厚的理论造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职业院校、普通本科高校或研究机构等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一般应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3.本人自愿加入教指委,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8周岁,能够保证承担相关工作的时间和精力,所在单位能够为其提供有关支持和条件保障。

4.入选教指委后,自觉遵守教育部有关教指委的工作规定和管理制度,在主任委员领导下,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秘书长单位一般为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所在单位。

(二)推荐办法

1.请各院校结合办学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教指委委员推荐工作。省教育厅将组织审核遴选,每个教指委向教育部推荐5名建议人选。

2.委员推荐不设“绿色通道”,有意继续参与教指委工作的原委员均需按程序申报、推荐。

二、行指委委员人选复核

请各高职院校对2020年我省推荐的行指委委员人选进行材料复核。复核内容主要包括补充完善有关人选推荐表信息,复核推荐人选的单位名称、职务职称等相关信息有无变化,是否存在违纪违法记录和师德师风问题及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三、材料报送

1.教指委推荐人选须填写《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见附件2),各院校汇总整理或遴选后填写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按推荐排序填报,以上材料均由推荐单位盖章。

2.对行指委推荐人选名单(见附件6)中备注“材料不全”的,须与本人确认填写并复核《委员推荐表》(见附件4);材料不全的,以及单位名称、职务职称等主要信息有调整的人选须统一填写《复核推荐汇总表》(见附件5)。如有存在违纪违法记录、师德师风问题的或有其他需说明的事项,由推荐单位予以说明并提出明确意见。推荐人选名单为内部工作材料,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资料管理工作,未经同意不得对外公布,不得作其他用途。

3.教指委委员推荐材料、行指委有关材料复核情况及相应表格请于2021年5月6日前报送高教处,纸质稿一式两份,汇总表word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邮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321号高等教育处

邮箱:ahgj_wl@126.com

联系人:任雯君,万林

联系电话:0551-62815925

附件:1.新一届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学(教育)指导委员会拟

设置名单

2.职业院校教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3.职业院校教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汇总表

4.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5.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复核推荐汇总表

6.新一届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人选名单

安徽省教育厅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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