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培育库项目建设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22〕74 号)要求,现就开展安徽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培育项目建设中期评估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安徽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项目培育库名单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21〕56 号)公布入库的4个项目。
1.校企深度合作示范学校(落实部门:教务处)
2.海尔智能制造高水平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落实单位:机电工程学院)
3.智能制造高水平“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落实部门:人事部)
4.区域性省级示范职教集团建设(落实部门:招就办)
二、评估方式
项目建设中期评估以市为主,统筹进行。各项目建设单位在自评的基础上形成中期建设自评报告,并提供反映项目建设进展与绩效的相关佐证材料。各市教育局对区域内项目建设单位的中期自评报告、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形成市级中期评价报告提交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开展网上材料审核和实地抽查。
三、评估内容
1.项目建设进展、推进举措、取得成效和建设经验;
2.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四、评估程序
(一)学校自评
学校对照项目建设任务书所明确的建设目标、建设方案、进度安排、预期成果、保障措施、经费安排等,逐项梳理、总结建设进展与成效,按照自评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1)形成自评报告,填写项目建设中期自评表(见附件 2)、资金使用中期自评表(见附件 3),汇总佐证材料并形成目录,并于11月8日前报教务处,学校于11 月 10日前将上述材料的盖章后的PDF扫描件和WORD电子版报淮南市教育局。
(二)市级审核评估
市教育局组织力量对项目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形成市级中期评估报告,填写项目建设中期进展情况汇总表,于 11 月 30 日前将上述材料的盖章扫描件和 WORD 电子版报省教育厅。评估报告的文字要简明扼要,尽量用数据说话,字数原则上控制在 2000 字以内。
(三)省级评估抽查
省级评估通过网上审核和实地抽查验证两种方式开展。其中,实地抽查验证项目每市不少于 3 个(含省、市、县所属学校)。
五、有关事项
各落实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中期评估工作,认真落实建设主体责任、加强过程管理、开展年度自评,确保项目序时推进、取得预期成效。
联系人:周波
附件:1.自评报告参考格式
2.项目建设中期自评表
3.资金使用中期自评表
附件通过办公平台发给相关单位和部门。
教务处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