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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委员推荐】关于推荐煤炭行指委各专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5/22 发布人:周波 点击量:

根据全国煤炭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关于推荐煤炭行指委各专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通知》(全煤行指委〔2023〕2 号)要求,现组织煤矿智能开采、矿山安全、煤炭清洁利用、校企合作、教师发展、教学研究、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课程思政等8个专门委员会的副主任委员、委员推荐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员推荐遴选原则

1.各专委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3-5人、秘书长1人,委员数量一般不超过60人。覆盖专业较多的专委会可设立专业组,专业组按中高本一体化设置,设组长1人,副组长2人。

2.各专委会委员由专委会主任委员推荐遴选,上报煤炭行指委审批确定。

3.为确保专委会委员的结构合理性,要吸纳中职、高职、职教本科不同专业类型的代表。

4.一家单位参与专委会一般不超过5个。

5.委员由行业企业、职业院校(含高职本科)、普通本科和研究机构等人员组成,行业企业人员占比不低于30%。

二、委员推荐遴选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心职业教育事业,坚持原则,学风端正,作风正派,公正廉洁。

2.熟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理论水平,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并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 5 年及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 55 周岁。其中,来自行业企业的委员,应熟悉行业政策,了解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一般应具有参与相关行业企业标准建设的工作经验;来自教育系统的委员,应熟悉教育教学管理,一般应具有参与教学标准制订、教材建设等方面的工作经验。

3.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能力,能够围绕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认真落实煤炭行指委有关工作要求,有一定的时间和精力承担专委会的相关工作。

4.所在单位同意并支持委员在专指委的工作,能够提供必要条件保障。

三、工作要求

1.时间安排。各专委会面向本专业领域征集委员于2023年5月31日前确定专委会设置基本框架,并确定副主任委员人选和部分委员人选。名单上报煤炭行指委秘书处。

2.材料报送。委员推荐人选须填写《全国煤炭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委会委员推荐汇总表》(附件2)、《煤炭行指委下设专业(专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附件3)。附件2和3的 word 版发送教务处。

申报副主任委员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5月29日。

申报委员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6月5日。

学校审核后,统一推荐上报。

联系人:黄雄;联系电话:6656613

附件1:煤炭行指委专业(专门)委员会名称

附件2:全国煤炭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委会委员推荐汇总表

附件3:煤炭行指委各专业(专门)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附件4:煤炭行指委各专委会秘书长名单

教务处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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