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报送全省学校美育骨干教师信息的通知》(皖教秘〔2023〕117号)要求,现将美育骨干教师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学校从事美育相关教学、科研工作10年以上、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和工作人员。
二、基本条件
符合《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报送全省学校美育骨干教师信息的通知》(皖教秘〔2023〕117号)基本条件要求。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部门)要全面了解本单位(部门)美育教师及科研人员情况(特别是工程管理学院和人文教育学院),摸清底数,形成台账。要根据通知明确的人员范围和基本条件,择优报送,特别是要确保报送人员相关资格和信息的客观、真实、准确。
请相关单位(部门)填写《安徽省学校美育骨干教师信息表》(附件1)和《安徽省学校美育骨干教师信息汇总表》(附件2),于6月28日前将附件1、2(含签字纸质材料、WORD版、EXCEL版)报送至教务处黄雄。
联系电话:6656613
附件:1.安徽省学校美育骨干教师信息表
2.徽省学校美育骨干教师信息汇总表
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报送全省学校美育骨干教师信息的通知
教务处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