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大会等精神,落实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加快技能安徽建设等文件政策,构建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启动2022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制定(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修订)要求
按照《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21年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备案结果的通知》(教职成函〔2021〕6号)等要求,结合教育部2022年职业教育专业简介(征求意见稿),全面制定(修订)2022级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准确定位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合理构建课程体系、安排教学进程,明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资源、教学条件保障等要求。具体要求参见附件1。
二、课程标准制定(修订)要求
1.课程标准依据2022年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教学标准、职业技能等级标准、行业企业标准、国家和省级技能竞赛要求等制定(修订),充分体现“岗课赛证”融通。要明确本门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中的地位、作用和任务,体现现代职业教育教学思想观念的更新。
2.课程标准制定(修订)要贯彻立德树人根本要求,充分挖掘课程思政元素,将思想价值引领有机融入课程标准,发挥专业课程思政育人作用。
3.从职业需要出发,规范课程的基本要求,选择课程内容,安排教学顺序,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要防止脱离培养目标、片面强调本课程学科的系统性和完整性。要重视实践性教学,加大实践教学比例。
(1)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既要满足专业课教学和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需要,又要体现高职教育属性和学生综合素质培养要求。根据专业特点及整体改革思路,可设置为模块式学科课程,也可设置为学习领域的课程。
(2)专业核心课、实践实训课教学要加强针对性、实用性。针对职业岗位的实际需要选择实用的教学内容,使学生通过针对性专业学习过程,提升职业能力。部分专业课程应建设成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或项目课程,让学生主动自我构建个人的经验和知识体系,发展职业能力。
4.同一门课程应根据不同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的各自的培养目标和质量要求制定(修订)不同的课程标准,或者根据课程功能(性质)的不同制定(修订)不同的课程标准。
5.课程标准要充分考虑学校及合作企业的教学资源条件,处理好教学内容的先进性与可行性的关系。课程标准的各项内容和要求应清晰明确,尽可能具体化、可度量、可检验,便于任课教师执行。
6.打破传统职业教育的约束,构建适合现代职教理念的新课程标准,注重培养学生职业能力,满足学生就业、职业发展和个体职业生涯的需求。
三、工作安排
1.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制定(修订)工作领导小组(至少要包含1 /3以上行业、企业专家)和工作小组,组织本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的制定、修订和论证,确保各项工作于7月15日前完成。
2.落实责任到人。各二级学院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研讨有关文件精神,准确理解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以及课程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地位、作用。将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制定(修订)落实责任到人。2022年秋季开设各专业均应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制定(修订)工作。
3.严把审查审核。对于各二级学院提交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教务处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对于审核不合格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将退回重新制定(修订),并记录到该二级学院年度教学考核中。
4.做好材料报送,具体要求如下:
(1)人才培养方案建文件夹:一级文件夹命名为“学院名称+2022级人才培养方案”,二级word命名为“专业代码+专业全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三年制或五年制)”;人才培养方案命名示例:42091 安全技术与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三年制)。
(2)课程标准建文件夹:一级文件夹命名为“学院名称+2022级课程标准”,二级文件夹命名为“专业代码+专业全称”,三级word文档命名为“课程代码+课程全称+课程标准”,课程标准封面盖二级学院公章;课程标准命名示例:80000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标准。
(3)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电子版材料通过办公平台发送至教务处收文员账户;人才培养方案纸质版(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双面打印)、课程标准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二级学院公章)报送至教务处。
联系人:杜先春、刘健0554-6661102
附件:1. 关于修(制)订2022版三年制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2.教育部2022年职业教育专业简介(征求意见稿)
3.2022级人才培养方案模板(三年制,模板)
4.2022级人才培养方案(五年一贯制,模板)
5.淮南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标准(模版)
6.二级学院课程标准制定(修订)汇总表
以上附件通过办公平台发送给大家。
教务处
2022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