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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通知】关于推荐评选集团公司科技创新先进单位 先进个人和优秀成果的通知
来源:淮河能源控股集团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02/10 发布人:周波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淮河能源控股集团科技创新工作管理办法》(淮能控股〔2021〕125号)、《淮河能源控股集团评比表彰活动管理办法》(淮能控股发〔2023〕4号)和《关于推荐评选集团公司科技创新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优秀成果的通知》(淮能控股办〔2023〕8号),现就推荐评选科技创新先进单位、科技创新带头人、科技创新优秀成果、优秀专利、优秀科技论文,以及申报获政府(行业)科技奖项目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项目及条件

(一)科技创新先进单位

1.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健全完善,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制度措施落实到位。

2.扎实开展科技创新工作,创新人才队伍结构合理、数量充足、充满活力,创新氛围浓厚。

3.科技创新工作成效显著,2021年以来破解了安全生产技术难题,有效支撑和推动产业发展。

4.科技创新先进单位由各单位(部门)统一推荐申报。

(二)科技创新带头人

1.忠诚企业,爱岗敬业,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踏实勤奋,能吃苦,有韧性;作风正派,敢于担当,公认度高。

2.科技创新工作业绩显著,贡献突出,有效解决单位安全生产技术难题,取得良好安全或经济效益。

3.技术过硬,实践经验丰富,创新意识强,善于创造性解决安全生产技术难题,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工程技术、技能人才。

4.科技创新带头人由各单位(部门)统一推荐申报。

(三)科技创新优秀成果

1.紧扣发展需求,2021年以来在破解技术难题方面取得或形成的重大发明创造、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或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操作方法等。

2.技术含量高,具有较高的需求切合性、安全可靠性和高效易用性,已进行推广应用。

3.应用成效显著,有效促进了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生产力、技术工艺的进步,对企业安全生产、降本增效产生积极影响或发挥重要作用。

4.2021年已获集团公司科技创新优秀成果的不得重复申报。

5.科技创新优秀成果由各单位(部门)统一推荐申报。

(四)优秀专利

1.已授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专利权人为集团公司(含下属单位)独有或共有的。

2.专利技术成果在现场进行应用或转化,2021年以来取得显著安全或经济效益的。

3.2021年已获集团公司优秀专利的不得重复申报。

4.优秀专利由各单位(部门)统一推荐申报。

(五)优秀科技论文

1.2021年以来在国内外科技期刊公开发表的论文,第一署名单位、作者为集团公司(含下属单位)和职工。

2.论文内容与集团公司或单位产业发展密切相关,在现场应用并经实践检验,且对今后工作具有指导作用。

3.2021年已获集团公司优秀论文的不得重复申报。

4.优秀论文由各单位(部门)统一推荐申报。

(六)政府(行业)科技奖项

1.2021年以来,集团公司或下属单位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荣获的安徽省科技奖,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安徽省专利金奖、银奖,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或同级别行业协会)科技奖。

2.政府(行业)科技奖项由各单位(部门)统一推荐申报

二、评选步骤

(一)单位推荐。各单位对照资格、名额等条件,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

(二)审核公示。集团公司组织对各单位推荐的项目及人员进行梳理汇总,并组织评审,经审核通过后,在集团公司内网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三)表彰奖励。公示无异议后,经集团公司研究确定,集中表彰奖励。

三、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申报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遴选出优秀科技创新单位、个人和成果,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报送截止时间为2月24日。申报材料请按附件格式填写,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在科研与知识产权系统中填报。本次申报不接受纸质材料,电子版材料交教务处,由学校统一报送,通过协同办公平台发送至工程院“科技管理部公共账号”。

联系人:梁凤迎电话:0554-6656613

附件:1.科技创新先进单位申报表及汇总表

2.科技创新带头人申报表及汇总表

3.科技创新优秀成果申报书及汇总表

4.优秀专利申报表及汇总表

5.优秀论文申报表及汇总表

6.政府(行业)科技奖项汇总表

淮南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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