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全院教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订、修订全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负责审核系(部)上报的教材计划,确保其选用教材的质量,组织落实有关教材建设事宜。
四、负责日常教学的运行与管理:校历编制、教学进程表编排、教学任务下达、课程安排、教学计划实施、教师调(停)课审批;教室、多媒体、机房的使用管理。
五、负责教师教学工作量审核。
六、组织安排教学质量检查有关工作,抓好教学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如:教师备课、上课,作业布置、批改,课后辅导、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考试等,并进行教学质量评估。
七、负责系(部)教学工作考评,参与对教师教学工作的考核。
八、负责组织、落实各类教研、科研项目的申报、评审及管理工作。
九、负责教学质量监控和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
十、组织各系做好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及教学改革等工作。
十一、组织、落实质量工程、振兴计划、提质培优等各类项目的评审、推荐及上报工作。
十二、负责各类竞赛的组织、落实工作。
十三、负责组织学生学业成绩考核及成绩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组织学生参加省级、国家级各类等级考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及高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高校计算机水平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等)。
十五、组织协调学院实训室的规划、建设和使用工作。
十六、负责学院信息化建设工作及校园网络的维护、管理。
十七、负责全院多媒体教室、机房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十八、负责教学文件、资料的收集、分类、编目、装订、归档。
十九、负责教学单位的教学材料及试卷的印制。
二十、负责实验实训室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
二十、完成上级主管单位、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