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委印发的《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教职成〔2019〕12号)及我省《实施方案》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职业院校面向社会人员扩招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9〕45号)等文件要求,对接国家专业教学标准,优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创新人才培养方式,现就我省高职院校面向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以下简称社会人员)扩招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和实施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部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育人机制,主动适应面向社会人员扩招的生源特点,坚持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推进教师、教材、教法改革,规范人才培养全过程,加快培养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
二、基本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专业精神、职业精神和工匠精神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坚持分类培养。根据不同生源特点,分类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学分制下的弹性学制,实施多元人才培养模式,采取灵活多样教学方式,传授基础知识与培养专业能力并重,强化不同群体的职业素养养成和专业技术积累,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适应性和实效性。
坚持标准不降。以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为基本遵循,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课程设置、教学内容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强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科学性、适应性和可操作性。
坚持动态调整。紧跟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人才需求,建立健全行业企业、第三方评价机构等多方参与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动态调整机制,做好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与反馈。
三、主要内容及要求
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办学特色和专业实际制订面向社会人员扩招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方案须满足但不限于以下基本要求。
(一)聚焦基本要素。面向社会人员扩招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应当体现专业教学标准规定的各要素和人才培养的主要环节要求,包括专业名称及代码、入学要求、修业年限、职业面向、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课程设置、学习方式、学时安排、教学进程总体安排、实施保障、毕业要求等内容,并附带有学习方式的教学进程安排表等。采取学分制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明确毕业学分。
(二)明确培养目标。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教学标准,结合办学定位,科学合理确定专业培养目标,明确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保证培养规格。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技术技能培养、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推动思想政治工作体系贯穿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三)加强分类指导。学校须结合实际,制订体现不同生源和专业类别特点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细分单独编班,在标准不降的前提下,单独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分类教学、分类管理,创新教学组织方式,实行工学交替、弹性学制,采取适合成人、方便就学、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1、以在校学习为主的教学模式。学校根据所具备的学位数和相关办学条件为选择该模式的学生提供在校学习和生活,单独编班,按在校生模式组织教学,统一管理。该模式主要针对应届高中、中职毕业生。
2、“工学交替—节假日集中教学模式”。利用周末或寒暑假期间在校集中授课,单独编班,集中授课时数按培养方案规定时数,确保授课的系统性和完整性。
3、晚间走读教学模式。利用晚间在校集中授课,单独编班,学校不提供住宿,以走读的方式学习,集中授课时数按培养方案规定时数,确保授课的系统性和完整性。
4、“线上和线下结合的教学模式”。对选择该模式的学生单独编班,按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依托安徽省网络课程中心或安徽省继续教育网络园区平台的课程进行线上学习,同时利用假期到校进行线下教学、辅导,线下集中授课和辅导时数不得少于培养方案规定时数。
5、“校企协同育人—送教上门教学模式”等。与合作企业共同为选择该模式的企业在职学生上门集中授课,单独编班,授课时间与企业共同协商,集中授课时数按培养方案规定时数,确保授课的系统性和完整性。
无论哪种教学方式,课程考试均采用集中考试方式进行,严格考试要求和考核标准。
(五)规范课程设置。课程设置分为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两类。按照《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专业教学标准》设置和规范课程。
(六)合理安排学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总学时数不低于2500学时,公共基础课程学时应当不少于总学时的1/4。选修课教学时数占总学时的比例应当不少于10%。一般以16—18学时计为1个学分。鼓励学校充分利用安徽省网络课程中心、安徽继续教育网络园区、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等教学资源,进一步明确线上课程目录、学时和学分认定细则,满足社会人员个性化学习需求。鼓励将学生取得的行业企业认可度高的有关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以及已掌握的有关技术技能,按一定规则折算为学历教育相应学分。
(七)强化实践环节。加强实践性教学,实践性教学学时原则上占总学时数50%以上。顶岗实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鼓励学校按照一定规定,将社会人员的实际工作纳入实践环节,折算成学历教育相应学分。同步参与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试点,探索建立有关工作机制,对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体现的学习成果进行登记和存储,计入个人学习账号,尝试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与转换。
(八)严格毕业要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结合学校办学实际,进一步细化、明确学生毕业要求。严把毕业出口关,确保学生毕业时完成规定的学时学分和教学环节,创新考核评价,实行生源工作单位参与的多元评价机制,保证毕业要求的达成度,坚决杜绝类似“清考”的行为,绝不降低毕业标准。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加强党的领导是做好职业院校面向社会人员扩招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根本保证。学校党委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加强对面向社会人员扩招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领导。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是面向社会人员扩招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的第一责任人。校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要定期研究,书记、校长及分管负责人要经常性研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学校应当根据本意见要求,统筹规划,制定面向社会人员扩招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的具体工作方案。成立由行业企业专家、教科研人员、一线教师、社会人员和学生(毕业生)代表组成的专业建设委员会,共同做好面向社会人员扩招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鼓励产教融合型企业、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等参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和实施。
(二)科学制订,严格管理。面向社会人员扩招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学校应加强调研并组织由行业企业、教研机构、校内外一线教师、社会人员和学生代表等参加的论证会,对面向社会人员扩招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论证后,提交校教学工作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定,报校党委审批后实施。建立健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情况的评价、反馈与改进机制,及时优化调整。
(三)认真实施,强化监督。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强化课程思政、组织开发专业课程标准和教案、深化“三教”改革、推进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改进学习过程管理与评价方式,进一步加强面向社会人员扩招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工作。如今后教育部出台针对高职扩招人才培养的新政策和新要求,结合教育部文件精神执行。
学校将审定通过的面向社会人员扩招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于9月1日前通过学校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9月10日前,将所有招生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发送至ahgjy@ahedu.gov.cn,并按照有关通知要求,通过《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及时备案。省教育厅将建立抽查制度,对高职院校面向社会人员扩招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公开和实施情况特别是课堂教学、实习实训进行定期抽查和检查评价,并公布检查结果,检查结果将作为对学校教育资源配置、招生计划安排等各项工作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