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加强“双高计划”项目建设过程监管,总结提炼“双高计划”建设经验和典型案例,完善“双高计划”责任考核机制,要求各单位(部门)每月上报“双高计划”建设简报(以下简称工作简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简报管理
1.各单位(部门)每月28日前提交工作简报,其中十大工程项目由牵头单位负责,高水平专业群由相应二级学院负责。
2.双高办每月底通报各单位(部门)工作简报提交情况。
3.双高办每月底发布学校工作简报,供各单位(部门)交流学习。
4.工作简报作为核心指标考核和年底考核各单位(部门)“双高”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的重要依据。
二、简报要求
1.工作简报内容和格式要求,见附件1。
2.每条简报应清晰反映事项(活动)的名称、人员、时间、地点、过程、结果(效果)等基本内容,附相关图表。
3.一般事项简报不超过200字,重要事项简报不超过500字。
4.每条简报内容请参照学校建设方案对应到各标题中,见附件1。
三、其他要求
1.各单位(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简报统稿工作,单位(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上报。
2.各单位(部门)从2022年4月开始报送简报。
3.简报通过办公平台发送给双高办曹祺。
附件1简报模板
双高办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