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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关于开展2021年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1/10/21 发布人:周波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112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开展相关质量工程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高等职业教育项目

1.专业类(含特色高水平专业专业教学资源库专业结构优化调整与专业改造项目

2.课程类(含精品课程示范金课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高水平教材建设项目

3.师资类(含教学创新团队教学名师教坛新秀

4.实验实训类(含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5.教学研究项目

6.改革示范类(含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改革

7.教学成果奖励

高等继续教育建设项目

二、申报数额

特色高水平专业限报2个,专业教学资源库限报1-3个专业结构优化调整与专业改造项目限报2精品课程限报6门,示范金课限报2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限报4门高水平教材建设项目限报2部;师资类限报9项(其中,教学名师限报2名,教坛新秀限报2);实验实训类限报2项;教学研究项目限报12项;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限报2项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改革限报2项教学成果奖限报4项;高等继续教育建设项目限报1项。

三、申报要求

1.各部门应按照人才培养、专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教育教学改革以及教师队伍培养的需要对申报项目进行系统设计,对就业率低、招生困难的专业原则上不安排各类质量工程项目煤炭类专业不在此列。

2.已在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或省级质量工程中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类型项目,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

3.项目申报详细事项、要求和相关申报参见《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2021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高职和继续教育)》附件2高职和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2021年)(附件3)和《2021年度省级质量工程形式审查规范》(附件4 )

四、申报材料和时间

单位(部门将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一份)和电子版统一汇总后于2021111217:00前至办公平台教务处收文员账户,本次申报不接受个人递交的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杜先春联系电话:6661102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21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高职和继续教育)

3.高职和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2021年)

4.2021年度省级质量工程形式审查规范

教务处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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