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加强各级各类质量工程项目的管理,提高项目建设质量,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4〕19 号)要求,决定对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和省级振兴计划部分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2020 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项的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和省级振兴计划部分项目,分为课程建设类和非课程建设类项目。
二、检查验收内容
本次检查项目分为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两大类。对所有到期项目实施结项验收,未到期项目开展中期检查。检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
1.围绕建设目标,项目执行情况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对策与建议。
5.项目经费的落实、配套与使用情况。
三、检查方式及时间
本次检查采取二级学院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二级学院自查
各二级学院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在本学院的项目根据项目整体规划、建设要求、建设方案和检查内容进行验收自查,并在自查的基础上,提交二级学院质量工程整体执行情况报告、各项目进展或结题报告。
(二)学校检查
在二级学院自查基础上,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集中检查验收。
四、材料要求
(一)二级学院需报送的材料
1.各二级学院要从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材料中遴选推荐 1-2 个先进典型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形成背景、主要内容、创新点、成果应用推广效果等内容,要求图文并茂,每个先进典型材料不少于3000字)于2月26日前报送教务处,其他材料3月5日前报送教务处。
2.二级学院项目整体执行情况报告;
3.正在进行中的各项目进展报告;
4.已到期项目结题报告及用于公开展示的成果;
5.延期申请或整改方案。
(二)整体执行情况报告的主要内容
1.在推进科学定位、特色发展、开放合作、服务社会方面的成效。
2.在推进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方面的成效。
3.在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建设和提高资源使用效益方面的成效。
4.在调动教师教学积极性、提高教师教学水平方面的成效。
5.在体现以学生为本、扩大学生受益面及提高教学质量方面的成效。
五、有关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是本部门所有项目的第一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充分发挥质量工程项目在教学改革与建设中的推动和示范作用。本次不接受个人提交检查验收材料,各单位按照时间节点统一报送。
(二)项目负责人要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项目进展或结题报告书,如实反映项目建设成果。所有项目检查验收应以建设任务书 (省级项目申报指南) 作为项目执行、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的主要依据。报告中数据应准确无误,典型事例应真实具体,文字材料应言简意赅。
(三)所有在建项目均需提交项目结题或进展报告(已发生费用支出,必须列出经费使用情况并加盖学校计划财务处公章)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纸质材料单面打印,不装订),课程建设类非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报送附件6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课程建设类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报送附件6、7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截止日期3月5日(星期二)。
(四)所有已结题验收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需对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题验收成果展示方式》,提交建设成果,学院将在校园网上公开展示。
(五)到期项目必须结题验收。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可申请延期一年结题,每个项目仅可申请一次延期。申请延期的项目需提出延期申请,说明延期理由和项目推进计划。项目不按期进行结题或不按任务书实施的,学校将约谈项目负责人并提出整改方案。截至本文下发之日起,2020年以前立项的尚未结题的各类项目作撤项处理;2020年以后立项应结题且已经批准延期一年结题而未结题的亦作撤项处理。
联系人:梁凤迎 0554-6661102
附件:1.高等学校省级(国家级)质量工程(振兴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2.高等学校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振兴计划)项目进展报告
3.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
4.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请延期结题报告
5.成果展示形式
6.课程数据信息表
7.项目基本信息表(仅供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使用)
8.2024年3月需检查验收的质量工程项目(非课程建设类)
9.2024年3月需检查验收的质量工程项目(课程建设类)
淮南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