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2】18号)要求,根据8月9日省教育厅学生处来我校检查就业工作时反馈的相关问题,学校决定成立由分管领导和招就办工作人员组成的就业统计专项核查工作小组,对202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专项核查。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核查时间
8月15日至8月19日
二、核查内容
1、就业数据真实性。是否存在扎堆就业、实习单位冒充就业单位等。
2、就业证明材料规范性。包括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就业证明函、社保证明、工资流水证明等。
3、就业系统审核及时、准确性。是否能够及时审核学生就业信息,确保学生就业信息准确。
4、是否存在违反“四不准”和“三不得”要求的情况。
5、毕业生帮扶台账。各类特殊群体(脱贫、低保、零就业及残疾、退役军人)毕业生就业帮扶台账。
6、访企拓岗落实情况。
7.就业工作中存在的其他问题
三、核查方式
工作小组将以班级为单位对2022届毕业生的就业材料进行逐一核查,具体时间见附件一。各学院需提前准备好具有投影设备或平板电视的会议室(如不具备,可向学校申请),将帮扶台账、就业证明函、就业协议书和劳动合同等材料按照专业和班级分类别准备齐全。
四、参加人员
各学院党政负责人、就业工作负责人、毕业班辅导员。请相关人员按照附件一时间表要求准时参加核查工作,无特殊情况不允许请假。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到核查工作的严肃性、重要性,时值暑假期间,要做到认真部署,对工作组提出的要求积极响应,确保工作组核查工作进展顺利。
2、充分配合。严格按照工作组要求,整理、提供毕业生毕业去向的各类电子和纸质材料,脱贫、低保、零就业及残疾毕业生等特殊群体的帮扶台账,确保经得起查、经得住查。
六、工作联系人
张扬:0554-6640567 15077949331
二零二二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