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正文

    【考试安排】能源工程学院2022-2023-1学期2021、2022级专升本班级课程结业考试安排表(五)

    发布日期:2023-02-21 作者:杨波 来源: 点击:

    专升本21、22级班级:

    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剩余科目结业考试将于本学期2周举行,为保证本次考试顺利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考试时间:第2周;

    2.具体科目考试安排详见附表。

    二、考试及监考要求

    1.考试统一采用单人单桌,学生须凭身份证、学生证进入考场,如因特殊原因证件不齐的,需提前联系辅导员、经由学院开具学籍证明(必须辅导员当面或电话确认)

    2.考试期间严禁使用各种通讯及电子设备如手机、平板、电子手环等,如有携带需听从监考老师安排关机后统一上交保管,否则一经发现按作弊处理。监考人员发现考生在考试中有其他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应立即制止并给予批评或警告;有其他作弊行为的,应当场宣布该生考试作弊,没收试卷,收留证据,并在考场记录表中做出详细记载(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录《淮南职业技术学院考场规则》。考试结束铃响,立即收回试卷、答题纸,必须按学号顺序从小到大排列,并清点数目,逐项认真如实填写考场记录表,如有异常情况,监考人员应于考试结束后立即向教学院长详细汇报考场情况。

    3.监考人员须于开考前15分钟到考场办公室领取试卷,开考前10分钟到达考场宣读《淮南职业技术学院考场规则》(见试卷袋背面)让考生通晓考场纪律规定;开考30分钟内,监考人员要清点学生人数,逐一核对考生考试证件,并将无证考生清出考场,将未到人数和姓名记载在试卷袋和考场情况记录表上。

    4.考试期间,学院成立巡视组,负责对考场纪律、考场组织、监考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

    、其他注意事项

    1.班级考前需安排召开专门的严肃考风考纪主题班会向学生宣传《淮南职业技术学院考场规则》,让学生熟知考试纪律及违规违纪处理措施

    2.考试期间学生一般不得请假,无故不参加考试的学生,不得参加下学期补考按旷考处理;有特殊情况(原则上为本人生病或直系亲属去世等不可抗事由其他原因一律不予准假办理缓考的,请至少提前一周联系辅导员、安徽理工大学教务处办理缓考手续。

    能源工程学院

    2023221

    附件:能源工程学院2022-2023-1学期2021、2022级专升本班级课程结业考试安排表(五)


    附录

    淮南职业技术学院监考守则

    1、监考人员须提前三十分钟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于考前十五分钟到达指定考场。

    2、考试开始前十五分钟组织学生入场收齐考生身份证打乱排序分发,并以此顺序安排考生座位考试开始前十分钟监考人员宣布本考场考试课程、时间和班级,宣读考场规则,检查学生是否对号入座,核对证件与学生本人是否相符,要求桌洞内物品放到指定地点等。

    3、监考教师不得在考场内吸烟、阅报。看书,谈话或做其他工作,不得使用任何通讯工具,不得擅自离开考场。

    4、监考教师如发现考生有违纪行为,应立即制止并给予口头警告如发现考生有作弊行为要当场认定,没收作弊物证,收回试卷,在试卷上注明作弊字样并签字

    5、监考教师须认真填写考场记录,于考试结束后立即交学生所在院系

    淮南职业技术学院考场规则

    1、学生须提前十五分钟持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按指定位置入座。考试时将本人证件放置在桌子左(右)上角,以备检查

    2凡闭卷考试,不得将书籍笔记文具盒草稿纸垫物手机电子手环、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具有存储数理化公式功能的计算器物品带入考场(已携带者须在进入考场时集中放到讲台前)。开考后在课桌上,桌内及伸手可及的地方发现以上物品均按违纪处理

    3、凡开卷考试,只允许携带规定范围内的参考书籍、材料等,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答卷其他形式的考试。按相应的考试要求携带相关物品。

    4、考试开始后,迟到15分钟以上者不准进入考场,该课程按旷考论。开考45分钟以内考生不得离开考场

    5、学生接到试卷后,应当场清点试卷页数,如有缺页立即举手声明。申请补发。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考场违纪处理

    1)带入书籍笔记文具盒草稿纸垫物、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具有存储数理化公式功能的计算器物品,不按规定清理放置者

    2带入手机、电子手环等通讯工具者(不论使用与否)不按规定清理放置者

    3未经监考老师许可,传递计算工具空白纸张(无答案或印痕)者

    4提前交卷后,在教室外大声交流答案者

    5)未经监考教师允许而离开考场者

    6)将试卷带出考场者。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作弊处理

    1夹带考试资料、传递试卷或答题纸(有字迹或印痕),或运用计算工具、通讯工具传递答案者

    2有意将自己的试卷给他人看者

    3相互交换答案,交头接耳,低头私语、偷看他人试卷者

    4尚未交卷前,相互通报答题情况或看他人答案者

    8、指使他人代考或替他人考试者,按严重作弊处理

    9、考场违纪和考场作弊者分别给予以下处分

    1违反考场纪律者给予口头警告或警告处分

    2考试作弊或协同作弊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3指使他人代考者反替他人考试者或在校学习期间重犯考试作弊行为者均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勒令退学处分

    4作弊行为特别严重或态度特别恶劣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