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奋发向上和德、智、体全面发展,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年总评的内容
学年总评是对学生进行德智体诸方面的考核与鉴定,是对学生进行全面评价,是学生自我教育、相互学习的过程。在对学生全面考核、鉴定和评价的基础上,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共青团干、先进班级、先进团支部。
二、评选先进个人、集体的条件和办法
(一)三好学生条件
1.品德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助人为乐、热爱劳动;严格遵守学校纪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国家法令,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实事求是,忠诚老实,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2.学习好: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学习勤奋,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加各种学习竞赛和科技文化活动;
3.身体好: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积极参加早操、晨练和课外活动、认真上好体育课,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讲卫生,有良好的生活习惯,病假少。
(二)优秀团员条件
1.具备三好学生条件;
2.认真履行团员的权利和义务,按时交纳团费;
3.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认真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4.积极要求进步,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优秀学生(共青团)干部条件
1.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并能组织广大同学学习和贯彻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
2.工作积极主动,乐于为同学服务,富有献身精神;
3.大胆工作,坚持原则,积极带动同学开展工作,并有一定的工作实绩;
4.有求实严谨的学风,学习成绩较好(一门以上课程不及格者,不得参加评选);
5.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做广大同学的表率;
6.团结同学,关心帮助同学,共同进步,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四)先进班级评选条件
1.全班同学能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按照党的教育方针的要求,坚持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能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社会活动和公益劳动,成绩突出,同学之间团结友爱,互相帮助;
2.全班同学专业思想稳定,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有良好的学风和学习秩序。平均成绩优良,并能积极参加和开展一些学习竞赛和文体活动,成绩突出;
3.全班同学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校各项规章制度,能积极参加学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并在创‘文明宿舍’活动中成绩突出。全班有较好的组织纪律和浓厚的文明风气;
4.有一个密切联系同学,有威信、积极肯干,团结一致,与团支部紧密配合,工作成绩突出的班委会。
(五)先进团支部条件
1.具备先进班级条件;
2.团支部活动有组织、有计划、有落实、有时效,“推优”工作成绩显著;
3.团支部在校、学院组织的各项团的活动中,成绩显著,能够创造性的开展团的活动;
4.有一个密切联系同学,有威信、积极肯干,团结一致,与班委会紧密配合,工作成绩突出的支委会。
(六)评选比例
“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等先进个人的评选比例,不得超过学生总数的15%;优秀学生干部(包括班委会、团支部委员以上干部)评选原则为每班1~2名,学院学生会2~3名;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原则为每团支部1名,学院团总支1名。校学生会干部单独选评(在班级兼任班长、团支部书记的学生干部仍可参加班级评选),比例占学生干部总数的20%。各学院根据学生班级各方面工作的开展情况,评选出先进班级、先进团支部,比例不得超过本学院学生班级总数的20%。
(七)评选办法
先进集体和个人每学年评选一次,在每年的九月份评选出结果。评选工作以班级为单位,在学院领导下进行,(校学生会干部由团委和各学院协商评选),各学院审核后报学生部审查,学生部报校学生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布。
以上评选因审查不合格而缺额的不再补充。
三、奖励办法
(一)召开全校表彰大会,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颁发奖品和荣誉证书。
(二)获奖材料存入本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