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朱清 刘宝山两位同学退学处理的决定

作者: 时间:2024-06-13 点击数:

各相关学院和学生:

2021级护理专业学生朱清,于20233月办理休学,休学期满未申请复学。根据《淮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籍学历管理办法》第十章第四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朱清同学退学处理。

2019级五年一贯制电子商务专业学生刘保山,于202111月休学,休学期满未申请复学。根据《淮南职业技术学院五年一贯制学籍学历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刘保山同学退学处理。

  请将处理决定通知学生本人。如朱清、刘保山两位同学对处理决定有异议,在接到学校处理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向学校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申诉权。

  特此决定。

2024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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