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根据上级招生文件和有关规定,制订、修订和完善学院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
2.负责做好学校每年招生计划的制定、上报工作;
3.负责做好招生宣传、实施、咨询工作;
4.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好招生录取工作;
5.收集、整理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信息资料,并及时在网上发布的工作;
6.协助领导与各省考试院、高校、中学之间的招生工作联系和信息交流工作;
7.打印、发放高职生录取通知书工作;
8.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就业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与用人单位联系,深化校企业合作。
2.负责组织进行收集和发布就业信息。
3.负责校内招聘活动的安排与管理,组织开展就业洽谈会。
4.负责就业相关工作调研,为专业设置等方面提供依据。
5.负责做好毕业生就业单位,就业率的统计上报分析工作。
6.负责就业网站更新管理。
7.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国际交流合作办公室工作人员职责:
统筹与协调全校涉外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统筹学校涉外宣传工作,负责学校层面的国际合作交流事务,拓展学校与国外优质大学及企业的合作,安排签订相关合作协议,协助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开发与申报工作;
2.负责制订学校国际交流工作计划、经费预算;起草有关规章制度和年度总结,并向其他部门提供国际相关活动信息;
3.负责老师及学生出国交流项目的开发、申报、管理、咨询与服务工作;
4.负责因公临时出国(境)报批、护照、签证的办理及教职工因公出国护照的管理;
5.负责来校留学生项目的开发和招生工作及日常生活管理和服务;
6.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涉外工作。
校企合作办公室工作人员职责:
作为学校组织、协调、监督校企合作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加强学校与行业企业的联系,拓宽和企业的合作渠道与途径,巩固、拓展、提升校企合作项目内涵并组织开展校企合作与实习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调查与研究;
2.根据国家科技、教育、经济发展方向和现代高职人才培养需要,负责制定学校校企合作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协调和指导外实习基地建设工作;
3.建立健全校企合作各项管理制度,负责对各学院校企合作项目的指导、 协调和考核;
4.每年不定期举办校企合作工作洽谈会,牵头组织学校、学院与企事业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及实习基地共建协议;
5.组织指导完成校级、省级、国家级校企合作基地建设项目的立项、申报和建设工作;
6.做好校企合作项目实施情况检查和信息反馈工作;
7.做好校企合作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